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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诺帝恩(广东)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5-09-15 08:39:53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诺帝恩(广东)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诺帝恩(广东)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连州市清远市连州市连州镇巾峰路333号

建设单位

诺帝恩(广东)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337平方米。主要从事生物质颗粒的生产,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生产工艺为破碎、制粒等。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环评机构

清远市远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植被灌溉。
2.破碎、粉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
3.项目采用设备减震,厂房隔音、绿化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机油、废抹布、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妥善利用或综合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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